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8号)文件要求,市人力社保局起草了《慈溪市各类人才申领新型居住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18年3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xrlsbj@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3833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617室,邮政编码:3153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慈溪市各类人才申领新型居住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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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2月24日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慈溪市各类人才申领新型居住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24日至3月2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