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诸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朱倍慧,联系电话:0575-87185690; 通信地址:环城东路99号;
附件:1.诸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诸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