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仑政办【2019】68号)文件精神,由北仑公安分局起草的《关于北仑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在提请区政府发布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如有问题建议,请与北仑公安分局联系,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0574-86775263。 关于北仑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目前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规划,现将北仑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通告如下:
一、将新矸街道、大矸街道、霞浦街道部分区域(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泰山路-松花江路-骆霞线封闭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大榭街道的行政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