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司〔2023〕1号)文件要求,我乡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方溪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拟印发《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将《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 电话:0578-3660002,传真:0578-3660086 邮箱:57992334@qq.com。 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缙云县方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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