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气象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和《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8219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平阳县气象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联系邮箱:pyxqxj@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7-58199898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42817:00

平阳县气象局

2023328

 

附件:平阳县气象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出台时间

1

2023年平阳县民生实事气象部分项目

县气象局

平阳县气象局减灾科、平阳县气象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02312月底

 


征集部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28 截止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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