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6-16 截止日期:2023-06-25

意见征集采纳 >

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现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21〕10号)的实施情况,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0571-89505671;电子邮箱:gsqczj@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920室。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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