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扶持我市小微企业园健康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创新创业。我局起草修订了《关于规范和扶持小微企业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经信局经合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3044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17:00。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2日,我单位将《平湖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扶持小微企业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