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30号)文件和丽水市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制扎实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砂管〔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规范全县砂石资源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常务会议审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5626056。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景宁县鹤溪中路40号,邮编323500
附件:《关于加强景宁畲族自治县砂石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wps
景宁畲族自治县砂石资源综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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