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丽水市林业局在2022年7月《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予以修改,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形成了《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我局。

电话:0578-2188750

邮箱:hyn1989321@163.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林业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起草文件说明.docx

附件2 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 反馈意见表.docx



发布日期:2023-06-13 截止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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