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2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长山路181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565452@qq.com。
联系人:陈平飞,联系电话:0579-82366867。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