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三部门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2〕8号)文件要求,海盐县农业农村局代拟了《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网上留言的形式反馈至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22日

联系人:黄士林

联系电话:0573-8611630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209号

邮编:314300

邮箱:huangshilincy2006@163.com

附件:1.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2年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2〕8号)将自然资源部门34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部门29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林业部门5项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由农业农村部门(渔业部门)行使上述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具体由海洋执法机构承担。2022年5月7日,省府四部门根据复函文件精神,联合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6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执法事项划转,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划转事项履职到位,并按要求将本地区海洋综合执法协作工作的划转、协作机制建立等工作落实情况上报。



相关链接:【反馈】关于对《关于公布海盐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06-12 截止日期: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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