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的规定,街道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2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定海区昌国路205号;联系方式:2362392。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附件1.docx 2、昌国街道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docx 3、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附件3.docx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昌国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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