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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定海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征求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66号)规定,拟对《定海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定财社〔2016〕35号)进行废止。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社会保障科;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8252852;0580-2020551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7日   


征集部门: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07 截止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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