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乡对 2023年4月底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万阜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万阜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万阜乡人民政府。 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关于公开征求《万阜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万阜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附件1 万阜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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