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3月31日以前以街道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根据各站办(中心)上报的清理意见,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应予修改0件,废止、失效0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吴玙诗 联系方式:0573-86885005 地址:海盐县望海街道长丰路3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附件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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