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我乡对2023年4月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经乡班子研究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已经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 附件: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周伟锋;联系电话:0578-6500513) 附件 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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