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将《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85314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6:30。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镇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有效的11件,拟修改的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2.拟修改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平湖市独山港镇集镇危房置换暂行办法》

港政〔2021〕72号

2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港政〔2021〕88 号

3

《独山港镇关于工业企业征收(腾退)补偿政策处理实施意见》

港政〔2022〕77号

4

《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民宅基地置换公寓房政策补充优化的通知》

港政〔2023〕17号

5

《关于印发<浙江独山港经济 开发区租赁(转股、转让) 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独山港管〔2017〕11 号

6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独山港管〔2017〕14 号

7

《关于印发<独山港智能装备创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独山港管〔2017〕22 号

8

《关于印发<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独山港管〔2018〕48 号

9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协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独山港管〔2019〕6 号

10

《平湖市独山港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办法》

港政〔2019〕104 号

11

《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民宅基地置换公寓房政策》

港政〔2019〕109 号

拟修改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关于印发<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独山港管〔2020〕8 号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05 截止日期:2023-06-14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