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到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地址:诸暨市枫桥镇中兴路1号。 联系电话:89091123;联系人:杨静之。 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关于公布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3年6月5日
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题名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印发《枫桥镇行政村(社区)新发违建考核办法》的通知 | 枫政〔2022〕11号 | DZJD01-20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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