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诸暨市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到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地址:诸暨市东白湖镇新建路49号 联系电话:0575-87951609;联系人:宣华永 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关于公布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诸暨市东白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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