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章村乡对2023年4月底以前章村乡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章村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经章村乡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章村乡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废止的章村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经章村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章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京磊; 联系电话:0578-6022327。 附件: 章村乡人民政府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章村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青田县章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