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82号)和《宁波市改提办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改提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市本级配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3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63026483,联系人:岑武;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404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岑武;联系电话:63026483) 附件1:《慈溪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慈溪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