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鹤城街道对 2023年4 月 30日以前现行有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叶智慧; 联系电话:0578-6509977 附件: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