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试验室在混凝土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化试验室现场考评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3299274@qq.com。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丰亭西路50号,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金安 收,邮编:321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金安 联系电话:0579-82136232
附件: 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化试验室现场考评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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