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将《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盐船河路20号广陈镇人民政府法治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61316:30。

  

广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平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等规定精神,广陈镇人民政府2023430日镇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镇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有效的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

 

                                   广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

1

《广陈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政策意见》

广政〔201646

2

《广陈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广政〔2019155

3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和人员安置的若干意见》

广政(202056

4

《平湖市广陈镇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办法》

广政〔202074

5

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广政〔202183


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02 截止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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