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3-06-02 结束时间:2023-06-1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增龙游县道路收费泊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解决停车难、行车难和乱停车现象,根据我县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关于新增龙游县道路收费泊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联系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70-7019893;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398号;邮编:324400。

附件:1.关于新增龙游县道路收费泊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1 

关于新增龙游县道路收费泊位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解决停车难、行车难和乱停车现象,根据我县实际,拟新增城区、城南(城北)开发区和十里铺片区道路收费泊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管理方式,加强城区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停车位管理,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进一步提高车位周转率,切实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二、收费区域划定及阶段划分

(一)收费区域(详见附件1-3)

1.城区

1)九里立交桥—龙翔路—滨江路—端礼路—龙翔东路—环城东路—永安路—东华街—学士路—龙游石桥—龙洲南路—兴龙南路—528国道—竹海南路—站北路—修篁路—528国道—环城西路—九里立交桥;

2)平政路向北延伸段沿线泊位(龙翔路—虎头山大桥);

3)民居苑周边泊位(南至烈士陵园门口止);

4)竹海路向北延伸段(龙翔路—衢江);

5)人民路向北延伸段(阳光水岸两侧至衢江)。

2.城北工业园区

1)葆唐南路—金星大道—葆唐路—北斗大道—凤坤路—金星大道—枫树路—龙山路—凤坤路—凤山路—东聚路—龙山路—葆唐南路;

2)北斗大道向东延伸段(凤坤路—桥头村路口);

3)惠商路—北斗大道—广智路—亲善路—惠商路。

3.城南工业园区和十里铺片区

1)龙腾路—城南路—永安路—环城东路—荣昌路—疏港大道—神龙路—疏港大道—明珠路—疏港大道—环城东路—龙腾路;

2)神龙路向东延伸路段泊位(疏港大道—寺底袁村路口);

3)明珠路向东延伸路段泊位(疏港大道—铁路线);

4)十里铺周边市政管养区域泊位(东日新农批市场、国际建材家具城、嘉溢鑫城、龙游粮食市场、国际汽车城、交警大队)。

(二)实施时间

第一阶段:2023年7月,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城区道路泊位纳入收费;

第二阶段:2025年3月以后,收费划定界线范围内全部应收尽收。

三、收费泊位管理办法

1.管理模式: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县综合执法局为主管单位,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县奔康集团下属保安公司为经营业主单位,负责实施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主管单位做好停车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2.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体系,纳入信用体系:对多次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的,金额较大的(500元以上),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后期将作为纳入社会信用系统的依据之一,拒不缴费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缴费用。与停车场实行同步欠费管理,道路欠费车主驶入停车场时,在出场时一并扣除,多次欠费禁止驶入停车场。同时,利用智慧停车现有科技手段,在主城区进出口主要路段,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欠费车辆实现自动扣费。

3.管理要求:新增泊位由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资规局、住建局、交警大队统一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奔康集团负责设备安装和编号,经媒体公示结束,开始收费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因交通安全需要或影响施工等原因,需要增减收费泊位,由相关职能部门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主管部门经现场核查后以书面函通知奔康集团,经向社会公示公告后,适时进行新增或消除泊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减收费泊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龙发改[2021]7号)文件执行。

 

附件:1.龙游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一阶段)

2.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二阶段)

3.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及十里铺片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二阶段)

 

附件1

龙游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一阶段)

城区道路收费泊位设计.pdf


附件2

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二阶段)

城北工业园区道路收费泊位设计.pdf 

 

附件3 

   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及十里铺片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泊位设计(第二阶段) 

城南工业园区和十里铺片区道路收费泊位设计.pdf


附件2

                     起草说明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全国各城市的普遍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目前汽车保有量8.5万余辆,且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而现有的停车泊位仅7700余个,不到车辆的十分之一。在停车设施配建严重不足、停车供给结构极度不平衡的现状下,利用城市道路增加停车供给,是解决停车难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停车泊位作为公共停车资源,主要目的是实现驾驶人短时间内停车使用,鼓励即停即走,然而,许多车辆为方便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免费的公共停车位上,挤占了公共资源,造成其他市民停车困难,车位周转率降低。

(二)规范城市管理的需要。道路停车收费作为一种交通管理手段,可以调控城市的交通流量和减缓交通拥堵。通过“智能化管理+价格杠杆”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驾驶人“短停快走”,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市民短时停车的压力,畅通城市静态交通秩序。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出台《实施意见》,主要解决目前道路免费停车泊位被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被挤占,造成其他市民停车困难,车位周转率降低的问题。一方面,通过“智能化管理+价格杠杆”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驾驶人“短停快走”,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市民短时停车的压力,畅通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另一方面,对我县道路停车泊位实行统一管理、分阶段收费,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和出行秩序。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制定统一的工作原则、管理方式和收费标准,通过划定收费区域,分阶段、分区域实施停车收费工作,明确主管单位及各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交通环境。

四、起草过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升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2023年2月,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奔康集团对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梳理和摸排。2023年3月2日,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奔康集团起草了《关于新增龙游城区道路收费泊位的方案(讨论稿)》。2023年3月3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创文办、住建局、资规局、发改局、交警大队、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奔康集团,召开《关于新增龙游城区道路收费泊位的方案(讨论稿)》会商会,对方案进行交流讨论,吸取各单位意见建议并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2023年3月30-31日,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交警大队、保安公司、绿城奔通、奔康科技、奔通数智等单位赴浦江城投、杭州绿城集团、宁波甬城泊车运营中心考察学习了当地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23年4月7日,由县奔康集团下属保安公司就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设计进行网上比选,确定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设计中介机构为金华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并着手开展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设计工作。2023年5月9日,城区现状道路停车位总平面图及城区现状停车位情况一览表制作完成,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再修改完善。2023年5月15日,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召集县府办、创文办、资规局、住建局、发改局、市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奔康公司等单位,就方案进行讨论会商。2023年6月2日,由县府办代为发文公示,就方案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02 截止日期:2023-06-1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邮      箱: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