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到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诸暨市同山镇高城头社区新街55号。 联系电话:0575-89088596;联系人:柯良槟。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关于公开征求《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关于公布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题名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 1 | 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山镇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同政〔2022〕9号 | DZJD99T-202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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