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12日前(共7个工作日,涉企或重大决策满30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联系人:林雪珍;联系电话:0577-86998837; 2.邮箱:395526222@qq.com; 3.通信地址:浙南经济总部大厦,邮编325025。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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