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市财政局1213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2442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平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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