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资金存放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全文及政策解读予以公布(见附件),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至宁波市财政局国库局。 电子邮箱:nbczgk@163.com 传真电话:0574-89181147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 宁波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rar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