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74-89181066

电子邮箱:2638465181@qq.com

传真电话:0574-87188429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编:315010

 

附件:1.《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3.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4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2-14 截止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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