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和《青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实施办法(试行)》(青公管办〔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我乡起草了《巨浦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黄湘琼,电话:15869208612。 巨浦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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