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莲政发〔2018〕60号)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已公布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置系统建设项目列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就该项目建设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4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288号) 联系人:张长妙 电话:0578-2283022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置系统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置系统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草案说明.docx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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