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规范松阳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听取了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重新修订了《松阳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松政发〔2022〕11号),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1823 联系人:杨波、毛雪竹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地址:松阳县新华路76号;邮编:323400) 三、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yzsbyx@163.com。 附件: 附件1:《松阳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松政发〔2022〕11号)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松阳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松政发〔2022〕11号)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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