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结合宁波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们拟订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及政策解答、起草说明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宁波市财政局法规处。 电子邮箱:nbcsfgc@126.com 传真电话:0574-87188470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1、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3、关于《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的起草说明。 宁波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下载.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