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事项,并编制《绍兴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目录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张凤飞,联系电话(传真):0575-88202603,电子邮件:939638126@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 附件:绍兴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目录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