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浙发改法规〔2005〕130号)、《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号)、《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暂行)》(杭建村改发〔2010〕5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指导意见》(杭村改攻坚办〔2018〕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建德市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向建德市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实施办法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xujiajun1997@qq.com; 2、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71-64722253(联系人:许佳俊) 3、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3建德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邮编311600。 建德市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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