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 [2020]6 号)《浙江省农业 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4月6日之前反馈至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伟立,电话:0580-4479565 附件: 岱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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