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建德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将书面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于2023年5月16日前反馈,并请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联系电话:程明艳 64780240, 64780220 建德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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