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及政策解答、起草说明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3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宁波市财政局法规处。 电子邮箱:wangzhaoli505482@163.com 传真电话:0574-87188470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1、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3、《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宁波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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