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溪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8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3/5/8/art_1229288880_4795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32940481@qq.com。
联系人:姜 琳、潘建斌 联系电话:0579-88821126。
兰溪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