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教育局关于《兰溪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2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兰溪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4280220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肖栩  联系电话:0579-88821125。

2023年兰溪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06 截止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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