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教育局关于《兰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兰溪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兰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4280220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肖栩  联系电话:0579-88821125。

2023年兰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docx

《兰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06 截止日期:2023-05-12
关于《兰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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