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经研究,制定了《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兰溪市财政局;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4297982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兰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8 截止日期:2023-04-27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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