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瑞安段)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及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征求《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瑞安段)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20日止,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 意见反馈结果
在征求意见期间内,收到5位群众以网络邮件方式、14位群众以纸质件方式、27位群众通过网络留言方式提出的意见。通过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大致归结为以下七条。
意见1:反映“补偿方案未附有征地范围图”。
反馈说明:根据《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在本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时,征地范围图已经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社)进行公告。
意见2:反映“政策补偿标准低于瓯海区仙岩街道”。
反馈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公布补偿方案。瑞安与瓯海的补偿安置差异,是根据各自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制定补偿安置政策。
意见3:反映“未对出租住宅的进行价值评估,未进行住宅店面的认定及作出补偿。”
反馈说明: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征地房屋用途按照房屋登记记载的用途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意见4:反映“要求明确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安置房户型告知时间”。
反馈意见: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将在补偿协议中进行明确。产权调换房源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为85平方米、105平方米、125平方米、135平方米左右四档套型。具体户型在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乡镇(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
意见5:反映“补偿方案安置房源建设与房款结算标准,安置房基准价以5200元/㎡+土地出让金,属于偏高,应于降低或给予被拆迁户优惠”。
反馈意见:本项目安置房以52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基准价;具体房源价格结合安置房位置、楼层、朝向等差价,实行一房一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实施单位在安置房认购定位前向房屋所有权人公开。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住宅房屋转办出让时,计收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结果的40%收取。考虑到给予征地房屋所有权人优惠,补偿方案规定土地出让金按14%收取。
意见6:反映“被征收原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是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置换的安置房涉及公摊面积,降低了被拆迁户的生活质量,因此针对175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该明确不含公摊面积,或提高安置面积比例”。
反馈意见:本项目被征收房屋与安置用房均以建筑面积为准。补偿方案规定落地式房屋一自然间合法(或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大于175㎡,安置建筑面积按1:1计算;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腾空的,每自然间(套)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5㎡安置建筑面积奖励。
意见7:反映“有关征地房屋的补偿费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
反馈意见: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建筑面积补偿已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构成中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补偿。
二、 意见处理
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