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我市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宁波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及政策解答、起草说明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4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宁波市财政局法规处。

电子邮箱:wangzhaoli505482@163.com

传真电话:0574-87188470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1、宁波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宁波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3、关于《宁波市会计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征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4-07 截止日期: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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