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3〕5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市发改委拟定了《关于金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 函: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 编:321000 传 真:82469875 电子邮件:jhfgjgc@163.com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82469882
附件:关于金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非居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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