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7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1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410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02293113@qq.com。
联系人:毛仁君 联系电话:0579-89938129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