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城乡现代社区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1号)《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8〕30号)《“强社惠民”集成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平委办发〔202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2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反馈至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俞佳晓 联系方式:0573-85631997 电子邮箱:yujiaxiao2023@163.com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关于《平湖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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