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公告
征集部门:临安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3 截止日期:2023-03-24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3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571-89541628

电子邮箱:2086178124@qq.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科技大道市民中心4号楼B座12楼

邮编:311300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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