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和《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等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由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起草了《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来电或网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3日联系人:吕亚庆 联系电话:0570-3838773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6号 邮编:324022 附件: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切实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让全区老年人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在不断夯实家庭养老责任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促进基本助老服务品质化服务。 2.优化整合,均衡配置。强化养老服务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政策配套衔接,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投入向孤寡老人、失能失智及山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倾斜,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3.突出公益,百姓有感。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助洁、助医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可及、可享、可感的幸福养老图景。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助餐服务。通过“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引导养老机构开放食堂、国有企业牵头办食堂为主,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共同参与,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为补充的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2023年底,争取实现全区有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服务全覆盖。 (二)助洁服务。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为全市有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居家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帮助解决居家养老环境“脏乱差” (三)助医服务。按照《衢江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家获得感 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助老三件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配强工作力量,做好日常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强化工作协同。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每年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专业监管等工作。区人社局要积极推进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区经信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家政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助洁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助老三件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争先考核,建立比晾晒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满意度等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创新智慧监管手段,将服务信息等数据纳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助老三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助老三件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衢江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 2.衢江区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 3.衢江区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 日
关于《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解决我区困难家庭、失能失智等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让全区老年人共享“两个先行”成果,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制定出台《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和《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等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二、起草依据 本文件主要参照《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3〕16号)文件,以及衢江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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